根据地基土层状况和桩的工作特性来确定合理的停打标准 1、通常对软土地基中的支承摩擦桩和桩尖处土层为松砂的支承摩擦桩或端承桩,可采取以“预定桩尖标高控制”指标为主,以“较后 贯入度控制”指标为辅来制定停打标准。 2、桩尖位于坚硬、硬塑的黏性土、碎石土、中密以上砂土或风化岩等土层时,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尖标高作参考。 3、较后贯入度控制值应根据地基条件、桩型和锤型并结合设计要求,通过桩的打入试验和承载力试验来合理确定。 4、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而粧尖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阵,其每阵10击的贯入度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必要时贯入度控制标准应通过试打后确定。 5、当地质条件变化较复杂时,可以采用 ”桩的总锤击数控制”标准和“较后5m锤击数 控制”标准作为判定桩可否停打的辅助标准一以避免粧身因锤击数过多和锤击应力过大而产生疲劳破损的现象。 6、打桩时如控制指标已符合要求,而其他的指标与要求相差较大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